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姚春波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终止工伤职工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26 15:06)    点击:754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姚春波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抵押担保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姚春波律师,姚春波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姚春波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0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姚春波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玉溪律师 | 玉溪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姚春波律师主页,您是第22413位访客